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和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对自然资源保护水平、资源要素供给能力和利用效率、生态系统整体质量、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进行深入评估,形成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规划实施情况
自然资源保护水平方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目标划定工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39.5269万亩,耕地保有量1025.0742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765万亩,有效保障了粮食安全。全面摸清林湿保护基数,森林覆盖率达到4.83%,湿地保护率达到22.54%。
资源要素供给能力和利用效率方面,省级以上重点项目保障率100%、市级重点项目保障率90%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稳步下降。清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现新突破,预计矿泉水开发利用2立方米/年,地热资源尚未开采。
生态系统整体质量方面,持续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建设,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100%。黄河故道湿地生境有效修复,青头潜鸭、震旦鸦雀、小天鹅等濒危鸟类数量持续增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达到96%。蓝天、碧水、净土等环境保卫战成效突出,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14个国、省控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细化为“一核引领、两翼齐飞、四轴驱动、五星闪耀”。完成全市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等五类规划分区划定。
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现代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对自然资源业务的支撑能力得到较大提升,1:1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覆盖率达到40%。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并针对重要湿地开展确权登记。
二、工作成效
(一)重大战略任务进展
1.积极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
推进落实《商丘市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对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础设施水平的保障作用,持续优化城镇发展格局。以乡村振兴为目标导向,以村庄规划、全域土地整治为抓手,促进城乡融合。
2.积极响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
2021年7月,正式印发实施《商丘市黄河故道湿地保护条例》,加强了黄河故道生态保护修复。将黄河故道生态修复项目纳入商丘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库,积极谋划林七水库、马楼水库、任庄水库等水库引黄调蓄和水库清淤扩容工程,以民权县为重点开展黄河故道生态保护提升项目,有效保障了黄河故道水域的生态流量。
3.保障“一带一路”、“豫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重大战略落地
推进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商丘机场等重大交通项目规划选址,保障项目顺利落地,提升商丘市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能级。2021年我市纳入《“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积极谋划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全力发展枢纽经济,落实豫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战略要求。
(二)重大工程项目进展
1.构建整体化的自然资源保护体系
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程。截至目前已累计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60个,建成高标准农田765万亩,“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渠相通、旱能浇、涝能排”的农业生产格局基本形成。完成了2021年度耕地流出排查整改,2021年耕地面积较2020年净增加5.4万亩。全面加强耕地“两个平衡一冻结”管理,严格控制一般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储备“补充耕地”指标7.71万亩,完成2021年度和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补足耕地指标录入。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生态廊道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改,全面完成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排查整改,整改率100%。
实施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护工程。基本完成梁园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积极开展睢阳区大沙河省级湿地公园、河南夏邑沱河省级湿地公园、宁陵县大沙河省级湿地公园、商丘市周商永运河(君台路-郑商路)生态湿地公园等4处湿地公园建设筹备工作。
实施“林田湿”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持续开展森林商丘建设,以“四找一集中”(找边、找角、找点、找废闲,集中实施“四旁”造林)工作法,破解国土绿化用地难题。完成造林、森林抚育、乡村绿化美化造林等多项造林任务,积极建设森林乡村,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统筹落实林草业项目资金,累计完成林业草原中央投资796万元,地方投资8001万元。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地统筹发展与安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底线,在资源要素保障工作过程中坚决防止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用地粗放浪费、破坏生态和人居环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的发生。
2.构建精准化的自然资源供给保障体系
实施自然资源总量管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759.26平方公里,确定203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19.65平方公里。强化矿产资源开采区域管控,明确新建露天矿山项目不得位于永夏煤炭重点开采区之外,并加强重点开采区的监督管理,促进矿产资源集约化利用。
提升土地资源的保障能力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力保障重点项目的用地,京雄商高铁、商丘机场、引江济淮配套工程、南水北调中线供水工程、周商永运河修复工程等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全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省以上重点项目、“三个一批”、基础设施和乡村振兴等项目用地,优先安排新增用地计划指标。省定2009—2018年已批建设用地供应率88.31%、批而未供土地盘活率120.84%、闲置土地处置率371.76%,均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印发了《商丘市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商政办〔2021〕4号),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初步建设完成标准化的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平台及信息系统,确定了技术服务单位,相关软件已配套已安装完成,待组织验收。推荐睢县和夏邑县作为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更加安全低碳高效。编制并上报《永城市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配置初步方案》,夯实煤炭安全保供基础,提升煤炭资源效能和能源安全水平,支撑全市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明确调整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方向,重点鼓励开采煤层气、矿泉水、地热等清洁能源矿产,并增加天然矿泉水、地热等矿产资源开采区占比。永城市地热资源勘查项目初步调查了永城市城区周边的地热资源类型、热储层特征和地热流体质量,为实现地热资源规模化、可持续开发利用奠定基础。永城市第一个矿泉水矿于2021年12月31日取得采矿许可证,年生产能力2万立方米/年,2022年共开采资源5286吨。
3.构建系统化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
推动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稳步推进,167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部启动,规划基础数据转换、有关“评估、评价”和相关专题研究工作全部完成,“三区三线”成果通过国家审查,商丘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开展审查。有序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古城风貌提升、商丘火车站南站房方案设计等有效落实了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有序开展主次干道、供水、供燃、供热、电力、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规划审批。
推进了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确立了以县城为载体加速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思路,分类提出了市域各县城乡融合发展策略,虞城县和宁陵县充分发挥同城化效应;永城市和民权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打造专业强县;柘城县、夏邑县、睢县突出三产融合,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申报。民权县、柘城县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相关项目稳步推进,睢县、示范区、民权县、柘城县、虞城县、宁陵县、永城市、夏邑县等县(市、区)积极申报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试点,初步形成实施方案。
4.构建法制化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证、验”合一,出台了《关于落实将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前置到土地供应环节等改革任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多验合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事项办理的条件、程序、要件及审核内容等,压缩了办事时限,规范了事项开展。
落实“田长制”及“天眼”系统建设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对耕地卫片执法的支撑能力。2021年卫片执法检查完成违法图斑整改242个,整改率52.08%,整改成效位居全省前列。深入实施耕地保护督察,常态化督促各地问题整改,2020年督察整改率达到99%,整改成效居全省前列。
5.构建智慧化的自然资源基础支撑体系
统筹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开展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保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其基础上开展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现势性。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市级承担的睢阳区南湖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成果顺利通过省厅验收,县级承担的2个项目已完成招标,调查工作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2022年市本级、虞城县、宁陵县、民权县共颁发登记证书115.87万本。
进一步提升了基础测绘支撑能力与信息化水平。加强了北斗卫星导航基准站维护力度,保证了全市十五座基站的正常运营,于2022年12月完成全市卫星导航基准站的北斗三号升级改造。持续推进天地图·商丘市级节点运行维护工作,在省厅每年组织的河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市级节点综合评估中,2021年度评估结果四星,2022年度评估结果五星。开展1:1000数字高程模型制作及建库,1:1000数字正射影像制作及建库,1:1000数字线划图更新制作及建库,地名地址更新采集及建库,在中心区域探索开展实景三维建设。组织开展了《商丘市领导工作用图》编制工作,共印纸质《商丘市地图》、《商丘市城区图》各500张,布质《商丘市地图》《商丘市城区图》各100张,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权威、高效的测绘服务保障。
三、对策建议
(一)规划指标调整建议
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河南省“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南省“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统筹划定“三区三线”的通知》,结合正在编制的《商丘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规划指标进行了进一步优化调整。
严保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坚持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落实省定耕地保护目标规划到2025年不低于1025.0742万亩;落实省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到2025年不低于939.5269万亩。
保育生态空间,维护生态安全格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落实省定目标到202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不低于9.616万亩。
落实多规合一,统筹耕地和林地保护管理,落实国土空间统一用途管制,加强林地资源保护,落实多规合一,强化三调基数,将2020年森林覆盖率调整为4.67%,规划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98%。
受多方面影响,2020年地热、矿泉水开采量未达上轮矿产资源规划目标,与矿产资源部门对接后,确定将2020年地热开发利用目标、矿泉水开发利用目标调整为0万立方米/年;将2025年地热开发利用目标调整为17万立方米/年、2025年矿泉水开发利用目标调整为3万立方米/年。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矛盾突出
耕地保护压力大:作为粮食主产区为保粮食安全商丘市承担了较大的耕保压力,限制了其他用地空间。并且商丘市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根据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以裸土地和其他草地为主的耕地后备资源仅1.45万亩。同时商丘市也是森林城市,根据森林商丘建设要求,生态用地需求缺口也比较大,植树造林任务同样需要以裸土地和其他草地为主,要实现耕地、林地双保障任务较难完成。
建设用地利用水平与集约节约用地水平不高:截至2021年底,全市未处置闲置土地0.1183万亩,农村人均现状建设用地指标偏高,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方式还比较粗放。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不均衡:以煤炭为代表的矿产资源开采两仍然占有较大的比重,地热、矿泉水等清洁矿产勘查力度仍然不高。风光能源供应比例仍然较小,面向“双碳”目标的清洁矿产能源利用仍在起步阶段。
林地质量总体水平不高:营造混交林的力度不够,林种树种搭配不合理,总体绿量还不够。由于受自然灾害的影响,部分造林地块有损害现象。森林分布不均衡,城乡绿化美化层次不高;森林质量不高,森林生态功能还比较脆弱,低产林分比重较大;森林结构不合理,人工林比例偏大;林地生产力水平不高,林分平均每公顷蓄积量处于平均水平。
2.自然资源监督管理仍需提高
规划引领作用仍需加强。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虽已完成了“三区三线”划定,但系统性工作仍在持续开展过程中,其他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还有待启动编制或完善成果。
耕地保护意识不强。一些地方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不到位,对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监管不及时、不到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比较突出。
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普法宣传的覆盖面不高、针对性不强,造成部分群众对自然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透、政策精神理解不深、法律后果认识不足。
部门联动机制仍需健全。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资源共享存在问题,使得彼此之间信息沟通不畅,部分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部分职能部门之间权责不明确,互相推诿责任,项目申报存在重复现象,造成资源浪费,影响规划实施。
(三)意见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实施
建立健全区域协同、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厘清和细化权责边界,压紧压实各部门、各乡镇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联动责任,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监管格局。结合商丘市工作实际,立足规划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完善规划实施“市级统筹、市县联动”的工作机制,将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工程逐年分解细化;监督并指导年度计划的执行、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工作。
2.深化创新驱动,增强工作积极性
深入贯彻创新驱动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探索政策落实新方法、加强新技术的运用。
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充分用好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释放用地空间,注重挖潜增效,提升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发展用地需求,引导新上项目使用已批未用土地,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提高用地保障效率。
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适时建立相应激励机制,深入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持续增强全民耕地保护意识,补齐耕地保护制度短板,让保护耕地的群众得到实惠,调动地方政府、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服务方式,主动服务,充分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完善用地管理流程,简化用地审批程序。
提高基础数据支撑能力,推动商丘地理信息测绘基础建设。建设商丘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探索并推进集中建设区三维实景模型建设,更新完善1:1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稳步实施国土变更调查等方面工作。
统筹耕地和林地保护管理,落实国土空间统一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强化分类保护与管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高效推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和约束,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积极拓宽补充耕地渠道,稳妥开展农村闲置用地盘活利用工作。
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坚决防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阶段性流失和质量降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控制试点范围。
3.健全考核机制,强化指标统计
突出全面覆盖,压实工作责任,把“林长制”、“田长制”做好林地、耕地保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督促各单位把耕地、林地责任上肩。强化多部门联动,适当增加指标统计的人力物力投入,增强统计指标的适时性和准确性。
4.加大宣传力度,呼吁全民参与
上下协同,深入学习贯彻《规划》,有效提升自然资源各部门干部职工的自然资源保护意识和保护思维;营造氛围,将《规划》宣传延伸到主流媒体宣传阵地,通过在自媒体、新闻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规划》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公众对于《规划》的认知力;集思广益,将《规划》宣传延伸到公众,提高公众意识,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亲近自然、了解自然、保护自然,引导市民知晓、支持、参与和监督《规划》工作。
政策公示公告
《商丘市“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 实施后评估报告
2023/07/14 3.7k 阅读 27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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