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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关于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03/08 1.9w 阅读 60 点赞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局干部职工倡树良好家风,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营造共筑和谐文明住建大家庭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2017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共筑文明住建大家庭”为主题,广泛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大力宣传“文明家庭”事迹,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以好家风筑牢好的社会风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形成向善向上的社会风尚。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8月。

三、评选条件

1、爱国爱党、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倡导文明;

2、热爱学习、积极进取、创业敬业、勤政廉政;

3、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科学教子、孝老爱亲;

4、崇尚科学、移风易俗、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5、勤俭节约、爱护环境、热心公益、乐于奉献。

四、奖项设置和评选方式

各科室(单位)推荐后,由评审委员会(组成待定)评选出10户,授予市住建局“文明家庭”荣誉称号,根据组织参与情况,评选出最佳组织奖。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广泛发布活动信息,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动员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到“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中来。

(二)准确把握、认真推荐。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好活动时间,认真做好“文明家庭”的推荐工作,把职工公认、幸福和美的家庭推荐上来,于7月31日前将推荐表送至局妇委会。

(三)持续推进、评选表彰。8月,我局将根据各科室、各单位的推荐情况,开展我局“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并根据组织参与活动情况,评选表彰最佳组织奖,并召开事迹宣讲会,制作专题展板。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全市“文明家庭”评选。

文件及表格下载请登录邮箱:fwh823@126.com密码:fwh8230

上报表格电子版请发至邮箱sqzjjfwh@126.com

联系电话:3390820房间:局妇委会823房间

附件:文明家庭推荐表

2017年2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