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丘市
其他文件其他文件

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巾帼建功在住建”主题活动的通知

2017/03/09 7.1k 阅读 79 点赞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巾帼建功在住建”主题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住建工作大局,切实提高女职工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开展“巾帼建功在住建”主题活动,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同志在各自岗位上创一流业绩,在局党组的中心工作中建功立业,为不断开拓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推动商丘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跨越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巾帼建功在住建”活动以争当“巾帼建功岗位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活动为主要内容,以加强女职工道德建设、树立行业新风、创造优质服务、服务住建发展为重点。主要通过岗位比武,比工作、学业务、强管理的比、学、赶、帮活动,评选出“巾帼建功岗位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将真正能干事、干成事的典型树立起来,召开先进事迹宣讲会,制作宣传展板,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以榜样的力量引导和激励大家服务住建发展,全面提升住建系统女职工素质和服务水平,树立住建行业良好形象。

三、表彰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一)巾帼建功岗位标兵 10

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在建设和谐文明住建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创新。积极参与争先创优活动,“四有”、“四自”精神强,勇于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

3、业务精湛,服务高效。文明服务、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岗位建功,得到我局和社会的一致认可。

4、品德高尚,作风优良。无私奉献、诚实守信、求真务实、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巾帼建功先进集体3

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巾帼建功在住建”活动,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建新功,争创一流做贡献,在各项工作中,主动发挥作用,彰显妇女力量,推动住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在新型城镇化、大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监管、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具有示范、导向、榜样作用的科室(单位);3、女职工人数在5人以上,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团结向上,成员整体素质高,工作勤奋,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四、活动时间和步骤

活动从201731日开始至630日,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广泛动员:31日至10日,局三八妇女节纪念大会动员,各科室单位要进行再动员,营造争创先进、建功立业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开展:311日至531日,各科室、单位可以组织女职工开展学习、召开行业会议、服务基层、志愿服务、精神文明建设等各种形式为载体的工作。文字信息、图片及时报局妇委会。

(三)汇总资料:于62日前,各科室、单位将自荐(推荐)的集体(个人)候选对象要认真填写《市住建局巾帼建功岗位标兵推荐审批表》、《市住建局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自荐审批表》,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500字,并加盖公章,报局妇委会。

(四)严格评选:6月中旬按评选条件,由评审委员会(组成待定)对候选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结果公示三天。

(五)表彰宣讲:6月下旬召开表彰大会,并进行先进事迹宣讲,制作宣传展板。

文件及表格下载请登录邮箱:fwh823@126.com密码:fwh8230 上报表格电子版请发至邮箱sqzjjfwh@126.com

联系电话:3390820房间:局妇委会823房间

附件:1巾帼建功岗位标兵推荐审批表

2、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自荐审批表

2017年2月2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