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睢阳住建分局、梁园住建分局、示范区环保住建局、柘城县城乡规划中心:
现将《全市县区机动式巡察发现农村危房改造问题的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10日
全市县区机动式巡察发现农村危房
改造问题的整改方案
2017年3月16日至4月15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扶贫领域、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服务群众等三个方面开展了“机动式”巡察。巡察发现农村危房改造存在诸多问题,群众意见较大。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为切实将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到位,经市住建局党组研究,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以提高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战略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认真查找整改问题、细化政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如期实现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目标。
二、目标要求
(一)整改目标
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问题一村一村查找,对档卡一户一户校对,对房屋一户一户验收,对资金一笔一笔审核,对政策一条一条落地,对责任一级一级到人。通过两个月集中整改,确保危改对象更加精准,程序公开透明,资金使用规范,房屋质量达标,群众满意度提高,实现我市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二)总体要求
1.深化认识。把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指导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集中攻坚,确保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2.主动担当。对农村危房改造存在的问题,主动承担领导责任,不回避、不推脱,认真查找原因,不敷衍、不饰非,抓细抓实,敢抓敢管,严抓严管。
3.系统整改。坚持以上率下,一事双责,条块结合,上下对口,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方方面面共同发力,层层落实整改任务,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的质量水平。
三、整改措施
(一)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
针对巡察发现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市各县(区)要认真开展自查,对照全市“机动式”巡察发现的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台账逐项进行梳理,对出现的问题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对症下药,逐项整改。在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基础上,各县(区)要举一反三,全面查找问题,不能就事论事,要分清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显性问题和隐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教训,见微知著、追根溯源,认真完善细化治本之策,从源头根子上解决问题。
(二)强化督查,加大宣传力度
1. 严格落实工作程序。严把个人申请、集体评议、入户审核、审批公示、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六个关口。坚持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并公示、乡镇审核并公示、县级审批的“三级审批、两级公示”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确保补助对象公开、公平、公正。
2.落实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进度月报、排名通报、重点督查、约谈后进、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市住建部门对各县(区)危房改造整改工作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3. 加强危房改造质量监管。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将《河南省农村房屋安全常见知识宣传册》、《河南省农村房屋安全宣传挂图》发放覆盖到所有行政村。开展农房加固改造示范和技术培训,加强现场质量检查,不断提升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和居住功能。
4.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设置宣传栏、制作政策宣传页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各县(区)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干部群众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整改步骤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17年8月4日至8月15日)
一是统一认识。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整改措施,安排部署任务,明确整改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加强领导。成立以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永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村镇科科长、局驻村第一书记、各县(区)危房改造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村镇科,齐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纪峰同志任副主任。三是制定方案。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尽快制定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总体要求、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步骤等工作,统筹谋划安排落实工作。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改(2017年8月16日至9月25日)
一是深入排查问题。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乡镇针对巡察发现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摸排,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切实抓好整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加强上下沟通衔接,抓好工作跟进指导,督促协调解决问题,一项一项抓好整改。对于优亲厚友、套取截留的危房改造资金要予以追缴;对于挤占挪用、随意执行危房改造标准和统建质量不能保证的问题,要弄清事实,查清原因,并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危房改造资金长期滞留而急需危改的村民申请又不能获批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对于危房改造档案资料管理混乱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清理和完善。并根据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逐个问题、逐个环节制定具体整改落实措施。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7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
检查验收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各县(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个性问题较为突出的县(区)进行重点核查,看问题是否高质量高标准整改到位,坚持“三个不放过”,即问题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各县(区)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10月5前报市住建局村镇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完成的重要标志之一。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把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倒排工期,卡紧节点,逐村逐户逐人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体系,对工作不实、不细,不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为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为村镇建设科(股)负责人。
(三)严格考核验收。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查与全面查相结合,整改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对各地整改情况严格考核,对整改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的要通报批评和约谈,问题严重的启动问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2017年对县(区)“机动式”巡察农村危房改造问题
2017年对县(区)“机动式”巡察农村危房改造问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