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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信息数据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3/06/15 3.6k 阅读 524 点赞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为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高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4号(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4号)及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建办金〔2014〕51号)等文件要求,我中心将开展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整改和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的规范、准确是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前提,是规范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基石。因此,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的整改和完善工作,对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完善项目

(一)单位信息

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项目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单位法人代表姓名”“单位法人证件类型”“单位法人证件号码”“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证件类型”“经办人证件号码”“经办人手机号码”“单位性质”“单位设立日期”“单位隶属关系”“单位经济类型”“单位所属行业”“资金来源”等16项重点信息。

(二)个人信息

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项目包括“手机号码”“婚姻状况”“职业”等3项重点信息。

三、录入标准

以上16项重要信息的录入标准详见《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录入标准》(见附件)和《个人基础数据信息录入标准》(见附件)。

四、完善方式

(一)单位信息完善

1.线上办理

各单位专管员可通过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版网厅对“单位基本信息”涉及的“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单位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通过上传资料进行修改。

2.线下办理

各单位专管员可携带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各管理部(分中心)办理。

(二)个人信息完善

1.线上办理

各单位专管员可根据单位员工档案通过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版网厅对本单位信息不完善的职工个人信息进行完善。专管员也可告知缴存职工登录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版网厅进行个人信息完善。

2.线下办理

缴存职工本人与各单位专管员可携带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各管理部(分中心)办理。

附件:1.《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录入标准》

2.《个人基础数据信息录入标准》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录入标准

数据项名称

录机标准

单位账号

系统自动生成

单位名称

与单位公章名称保持一致(公章、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名称应一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按照证件所载信息录入(以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为依据)

单位性质

(单位类别)

按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录入(01:国家机关, 02:事业单位, 03:国有企业 ,04:城镇集体企业,05:外商投资企业,06:城镇私营企业,07:其他城镇企业,08:民办非企业单位,09:社会团体,10:灵活就业人员,11:其他)

单位经济类型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按(国有全资)选择,其他按照实际选择录入

单位所属行业

行政机关单位选择“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录入;事业单位按所属行业录入(例如:1、第一高级中学、商丘市实验中学、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等学校选择“教育”;2、商丘市中心医院、商丘市睢阳区妇幼保健院选择“卫生和社会工作”;3、商丘市睢阳区图书馆、商丘市睢阳区博物馆、商丘市睢阳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等选择“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其他按照实际选择录入

资金来源

按单位实际情况录入

单位开户日期

系统自动生成

单位地址

按照证件中住所地址填写(以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为依据)

经办人姓名

与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

经办人证件类型

统一为身份证(其他证件类型在系统中为锁定状态,出现其他证件,及时告知中心)

经办人证件号码

18位身份证号

经办人手机号码

11位手机号码(目前系统低于11位无法保存)

单位设立日期

按照文件或证件所载信息录入(以单位正式成立的文件或营业执照日期为准,若有更改,以更改日期为准)

单位隶属关系

以发证机关所载信息内容录入(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印章等)

单位法人代表姓名

按照证件所载信息录入(以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为依据)

单位法人证件类型

统一为身份证(出现其他证件,按其他录入,并及时告知中心)

单位法人证件号码

18位身份证号



附件2

个人基础数据信息录入标准

数据项名称

录机标准

个人账号

系统自动生成

姓名

与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

性别

系统自动生成(核实是否与本人身份证一致)

手机号码

11位手机号码(目前系统低于11位无法保存)

证件类型

统一为身份证(其他证件类型在系统中为锁定状态,出现其他证件,及时告知中心)

证件号码

18位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系统选项为:未婚、已婚、初婚、再婚、复婚、离婚、丧偶,请根据职工真实婚姻状况选择录入。(已婚、初婚、再婚、复婚的选择已婚即可)

职业

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按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工人录入;企业,一般按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工人、企业管理人员录入;灵活就业人员,按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录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