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5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执行。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司法局 商丘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5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执行。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司法局 商丘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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