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公积金办〔2021〕5号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的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管理部(分中心):
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
2021年8月2日
附件
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的应急预案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等规定,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制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中心疫情防范和处置工作。
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宏华同志任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卢渊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长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各科(室)、管理部(分中心)开展风险排查、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和协同处置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统筹协调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助市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上报中心疫情防控工作和信息。
(四)组织协调各部门做好新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排查。
(六)在中心内部开展防控知识宣传。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重点工作
(一)做好窗口防控工作,减少交叉感染。中心各科(室)、管理部(分中心)窗口业务尽量全程采取网上办理,积极推行“网上办”等线上办理方式。对于急需、必需到现场办理的特殊情况,可进行咨询和预约服务,并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佩戴好口罩等防控措施。
(二)落实“一人一表”登记制度,从严从紧加强人员筛查管控。如实登记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外出情况、与郑州六院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健康状况等信息。去往中高风险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一律推迟返回。已返回和近14天有流行病学史的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按规定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观察措施,不得返岗上班。对居家观察人员,明确专人联系督促,保证措施落实,并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在观察期满后,健康状况无异常的经批准后方可返岗上班。
(三)适度做好宣传引导,不信谣不传谣。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宣教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干部职工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同时,做好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的相关宣传工作。
(四)做好物资储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积极储备防疫物资,确保物资充足、种类齐全,及时、合理使用防疫物资,对防疫过程产生的废物引导各部门进行规范、安全处理。
(五)强化信息报送。按照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原则,中心各部门要在每天下午5点前将本部门工作人员健康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遇工作人员发热、咳嗽等特殊情况的应立即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信息整理汇总后,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六)具体要求:
1.上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推荐使用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班车上物品)。
2.入办公楼:进入办公楼前在指定区域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洗手后方可入室工作。
3.入室办公: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2人以上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勤通风。每日建议通风3次。
4.公务接访:来访人员进入办公楼前先做好实名登记,进行体温检测,询问近期外出史和患者接触史,了解近期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以下方可入楼。接待应集中固定区域,双方均须戴口罩。接访区域按时通风、定期消毒。
5.参加会议:佩戴标准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开会人员原则上间隔1米以上。提倡视频会议,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2小时以上),至少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用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煮沸消毒。
6.进餐管理:停止集体就餐,分时段、分餐配送,专人领取,就餐地点应分散,吃饭前的最后一刻方可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就餐说话、扎堆就餐。
7.公务出行:须佩戴口罩,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原则上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专车(班车)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易燃易爆,严格注意安全)擦拭1次。
8.下班路上:洗手并佩戴口罩后出楼,回到家中先洗手。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9.楼内公共区域管理: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门把手等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84消毒液等含氯消毒剂,每次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尽量使用喷雾消毒。
10.适当运动:建议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需注意减少人员聚集。避免过度、过量运动。
11. 搭乘电梯必须戴口罩,进入电梯前先洗手,严格电梯间消毒特别是按钮区消毒。坚持做好步行梯楼梯扶手消毒。不同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使用、分开保管,避免混用。
12.传阅文件: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13.电话消毒:建议座机电话每日用75%酒精擦拭至少两次(早晨、下午上班),多人共用电话应随时消毒。
14.空调消毒:如使用空调,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调时应关闭回风通道。不能保证中央空调安全的应关闭使用。
15.废弃口罩处理: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应放入指定专用垃圾桶内,并专门处置。至少每天两次(中午餐后、下午下班后)使用84消毒液等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四、应急处理
当部门内发生疫情时,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拨打“110”、“120”请求早治疗病人,报告疾病控制中心在辖区做终末消毒工作。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根据疫情线索,对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疫情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行全面隔离。
五、有关要求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心各部门、广大党员同志、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党员领导干部和团员同志要率先垂范,担当作为,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听从指挥,迅速行动,积极参与,众志成城,群防群治,坚决打好本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不听招呼、不听安排的部门和个人,中心党组将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