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发了《商丘市邮政快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帮助实施单位及公众更好理解该《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商丘市邮政业持续快速发展,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加,行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行业的快速发展给监督带来严峻的挑战,亟需出台规范性文件,解决商丘市邮政快递业发展和安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河南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邮政业发展的市情、业情,起草了《商丘市邮政快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
按照起草程序,我局征求了市公安局等8个单位的意见,共收集到市公安局、市财政局2个单位的反馈意见5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们采纳了意见5条。市商务局等6个单位反馈无修改意见。2022年9月8日,经市政府五届第20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起草的主要思路
一是把促进邮政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释放制度红利,规定了一系列促进和保障邮政快递业发展的制度措施。二是在制度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三是规范快递秩序,完善快递服务规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四、主要内容
分四部分共22条。
第一部分:总则(第1-5条),主要规定了政府、相关部门各自职责,明确有关方面的义务,如第3条明确了交通运输、财政、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促进邮政快递业健康发展的相关工作。第5条明确了市、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当支持、鼓励和引导邮政快递业发展,根据本级财力状况,可以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第二部分:邮政快递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第6-9条),主要规定了保障邮政快递服务的规划设计、设施建设等。一是在设计中长期规划时要将邮政快递服务设施纳入规划统筹安排;二是鼓励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递末端共同服务场所;三是延伸乡镇农村网点,健全农村服务网络。
第三部分:邮政快递市场管理(第10-21条),主要规定了邮政、快递企业的行为规范,从安全保障、通行便利、绿色发展、关爱从业人员等方面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一是明确了车辆通行便利措施,对符合条件的邮政快递专用机动车辆,不限号;对邮政快递电动三轮车辆,统一编码、统一标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予道路通行便利;对发生违章或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登记后放行,保障邮件、快件揽投、转运不受影响。
二是关于行业安全监管。《办法》规定了以下措施: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安全检查等安全制度;分拣作业时,必须做到不抛件、不着地、不摆地摊;要落实岗前安全培训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每年开展应急演练,保障行业安全。
三是关于行业绿色发展。为推进行业绿色发展,《办法》要求邮政、快递企业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使用新型包装技术和环保材料,防止过度包装,减少包装废弃物,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进行运输和投递。
四是关于从业人员权益保护。从签订劳动合同、保障休息休假、加强技能培训、鼓励设立爱心驿站等方面予以明确,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五是对邮政快递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做了原则性规定。
六是对邮政、快递企业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安全检查”三项制度、公示收费标准、提供查询服务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四部分:附则(第22条),明确了本办法实施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