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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商丘市贯彻落实<河南省重要文物建筑系统性保护三年行动方案 (2026—2028年)>任务清单》

2026/03/27 1.6w 阅读 488 点赞

近日,我市印发了《商丘市贯彻落实<河南省重要文物建筑系统性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现就《任务清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任务清单》出台背景

文物建筑是历史文化的见证,承载着城市的记忆与文脉。我市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文物资源丰富。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殷商之源文化建设为牵引,持续推进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全力擦亮“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商丘文化名片。

从全省来看,我省文物建筑仍存在自然侵蚀与极端天气破坏及人为损毁风险、安全防护体系不健全、研究阐释不足、预防性保护工作滞后、活化利用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我市同样面临这些问题:部分文物建筑历经风雨,屋面渗漏、梁架结构失稳、墙体歪闪开裂等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安全防护设施老化,火灾、雷击等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文物建筑研究阐释不足,活化利用形式较为单一,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还有差距。

2025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重要文物建筑系统性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豫政办〔2025〕49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聚焦抢救性保护、活化利用等六大举措,为全省文物建筑构建起大保护、活利用的新格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级方案精神,全面加强我市重要文物建筑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围绕“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全市重要文物建筑保存、保护管理现状,聚焦当前全市文物建筑保护存在的突出短板和风险挑战,对标省级方案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研究起草了《任务清单》。

二、《任务清单》起草过程

《任务清单》的起草工作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一是认真学习研究。组织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及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省级方案全文,准确把握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吃透上级政策精神。二是深入开展调研摸底。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对我市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的保护状况进行摸底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三是广泛征求意见。起草过程中,为确保《任务清单》的科学性、可行性,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于2026年1月30日起,书面征求了市历史文化名城传承保护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8家市直单位的意见,上述单位均已正式复函无修改意见。四是按程序报审。经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按要求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3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

三、《任务清单》起草政策依据有哪些?

《任务清单》的起草主要依据以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要文物建筑系统性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国家、省关于文物保护利用相关政策文件。

四、《任务清单》主要目标包括哪些?

《任务清单》提出,到2028年年底,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市重要文物建筑的保存状况及风险隐患,实现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安全防护能力大幅度提升,安全防护体系进一步健全,研究阐释和数字化保护水平明显提高,开放利用率稳步提升。具体目标包括:

一是安全防护方面,以文物建筑消防工程为重点,每年争取1—2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三防”项目,及时更新市、县级文物建筑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提高文物安全管理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二是抢救性保护方面,每年实施3—5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展示和环境提升项目任务,重点推进省级以上重点文物建筑修缮工程。

三是预防性保护方面,每年实施1—2项预防性保护项目,通过科学监测、定期检查和风险评估,对文物建筑本体保护状况进行诊断和预警。

四是科技赋能方面,推选1—2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试点采集数字信息,逐步实现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数字化管理全覆盖。

五是活化利用方面,按照“一处一策”原则支持文物建筑向公众开放,规划打造殷商文化、古城寻迹、红色传承、工业记忆等主题游径。

五、《任务清单》有哪些亮点?

《任务清单》在全面承接省级方案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突出了以下亮点:

一是突出系统性保护理念。《任务清单》强调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统筹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与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提升区域历史文化风貌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加强文物建筑与其他文化遗产、城乡建设融合发展。

二是创新安全风险分担机制。《任务清单》提出探索推动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所有或实际使用的文物建筑购买文物建筑安全保险。这是一种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创新,为文物安全增加一道新的防线。

三是数字化保护走在前面。配合全省文物建筑数字资源库建设,推选试点采集数字信息,对“四有”档案、“三防”资料等相关管理信息进行数字化管理,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全覆盖,为推动文创产品研发等活化利用奠定基础。

四是活化利用路径多样化。按照“一处一策”原则,支持文物建筑通过设立博物馆、纪念馆、文化展示馆、非遗体验场所、旅游休闲空间等形式向公众开放,促进“文物+旅游”“文物+研学”融合发展,让文物建筑真正“活起来”。

五是强化预防性保护。首次将预防性保护作为专门任务部署,通过科学监测、定期检查和风险评估,对文物建筑本体保护状况进行诊断和预警,加强日常保养维护,延长文物建筑生命周期,变“事后抢救”为“事前预防”。

六、《任务清单》提出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任务清单》围绕六个方面部署了15项重点任务,每一条都配有量化指标和责任单位,确保“谁家的孩子谁抱走”。

一是实施文物建筑抢救性保护工程(3项):全面开展现状调查,重点排查古建筑渗漏、梁架结构失稳、墙体歪闪开裂等安全隐患,建立险情台账;有序实施抢救性修缮,结合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每年实施3—5处修缮、展示和环境提升项目;推进整体性保护,修编归德府城墙保护规划,加强文物建筑及其环境的整体保护。

二是实施文物建筑“平安工程”(4项):配合省文物局开展消防安防评估,完成问题整改;以消防工程为重点,每年争取1—2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三防”项目;加强日常巡查和文物工程监管,强化安全监管科技应用,实现安全管理全覆盖;探索推动文物建筑购买安全保险。

三是加强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2项):每年实施1—2项预防性保护项目,加强日常保养维护;落实预防性保护技术标准,遴选典型文物建筑参与“营造中原”计划。

四是提升科技赋能文物保护能力(2项):配合全省文物建筑数字资源库建设,推选试点采集数字信息,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全覆盖;依托数字化资源进行二次开发利用,推动文创产品研发和影视创作传播。

五是推动文物建筑“活起来”(3项):按照“一处一策”原则支持文物建筑向公众开放;规划打造殷商文化、古城寻迹、红色传承、工业记忆等主题游径;运用文博阵地、新媒体讲好文物建筑故事。

六是加强保障(1项):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强文物人才队伍建设。

七、如何保障《任务清单》落实?

《任务清单》从组织、资金、人才、监督等方面建立了保障机制:

一是组织保障方面,各县(市、区)政府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抓总,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资金保障方面,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统筹各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探索多元化投入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

三是人才保障方面,加强文物人才队伍建设,补齐专业技能短板,提升保护管理水平。依托“营造中原”计划等平台,通过工程实践培养专业人才。

四是监督考核方面,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加强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监督队伍。

八、相关名词解释

(一)“三防”工程:指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安全防范)、消防、防雷三大防护工程,是提升文物建筑安全防护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四有”档案:指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档案,包括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

(三)预防性保护:指通过科学监测、定期检查和风险评估,对文物建筑本体保护状况进行诊断和预警,采取日常保养维护等措施,提前消除安全隐患,延长文物建筑生命周期。

(四)“营造中原”计划:河南省部署的重要文物建筑研究性保护示范项目,旨在通过工程实践探索省级文物建筑保护研究机构主导实施的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培养专业人才。

九、商丘老百姓能为保护这些老建筑做点啥?

当然可以!保护身边的文物建筑,每个人都能出一份力,具体可以这样做。

一是当好“监督员”:如果您发现身边的文物建筑有被破坏、偷盗或者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可以及时向当地文物部门或拨打12345热线举报。您的一个电话,可能就是保护文物免遭破坏的关键。

二是当好“宣传员”:多了解家乡文物背后的故事,多讲给家人朋友听,特别是讲给孩子听,让更多人知道它们的价值,自觉地去爱护。您的一次讲述,就是最好的文物保护宣传。

三是当好“参与者”:以后一些文物建筑开放了,可以多去参观、体验,也可以在开放区域的留言本或线上平台写下您的感受和建议。您的关注和喜爱,就是对文物保护工作最大的支持。

十、方案里提到的“平安工程”是啥?会不会影响老百姓的生活?

“平安工程”通俗的讲,就是给文物建筑穿上“防护服”,建立人防、物防、技防防护体系,让它们更安全,也让参观的人更安心。

一是装“天眼”和“防火墙”:比如给文物建筑安装高清摄像头、消防设施、防雷设施,有效预防文物建筑被破坏、防止火灾、雷击等,是24小时“站岗”的“电子守卫”。

二是不影响生活:这些措施都是为了预防火灾、盗窃、雷击等事故,保护文物安全,不会干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相反,文物安全了,大家去参观、游玩也更放心、更安全。

十一、现阶段我市要抓紧开展哪些工作?

按照《任务清单》要求,当前我市要集中力量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文物“健康”状况:对全市市级以上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墙体是否开裂、木构是否腐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防设备是否完好。

二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灭火器过期、电线私拉乱接、易燃物堆积等安全隐患问题,立即组织整改。优先解决影响文物本体安全和周边居民安全的安全隐患。

三是安装简易适用的安防消防设施:在暂不具备条件安装大型系统的文物点,先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简易水缸、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等“小快灵”设备,确保能用、好用。

四是明确“安全责任人”:在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显著位置安装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牌,公示姓名和电话,方便群众联系和监督。

十二、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解读人:王修全

联系电话:0370-328999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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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