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有关规定,对《商丘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时期,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党领导社区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二是社区服务设施逐步健全完善,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6%。三是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持续增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稳步推进,便民商业设施和教育、医疗、养老、文娱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城市居民提供更为便捷的生活服务。四是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十三五”期末,全市社区工作者达到29399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300人。五是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95%,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70%。《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重点,以不断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为目标,对“十四五”时期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作出全面部署。《规划》的印发实施,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生活品质的新期待,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实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基层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22〕79号)
2.商丘市人民政府印发商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商政〔2021〕11号)
三、评估主体
商丘市民政局作为主要评估主体,开展《规划》的风险评估工作。
四、风险评估
(一)评估事项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扯面广、影响深远,容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1.社会稳定风险,包括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社会安全事件的情形。
2.舆情风险,包括可能产生大范围的严重负面评价的情形。
3.可能引发的其他风险。
(二)评估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是否经过严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是否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性或群众性事件的风险。
4.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三)评估方式
一是加强政策研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对照河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内容及指标设置。
二是深入开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先后赴永城市、民权县等县(市、区)进行调研。认真梳理“十三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进展和成效,分析各地在规划实施中的问题短板。
三是反复修改完善。《规划》先后征求31个市直部门意见建议,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对《规划》内容进行反复修改、充分吸收。
四是组织专家论证。邀请商丘市委党校、商丘师范学院相关领域专家对《规划》进行了充分论证,专家普遍认为,《规划》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指向清晰,提出的任务具体可行。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规划》评审。
五、评估结果
通过综合评估,《规划》逻辑层次清晰,各指标和举措具体可行,能够为我市未来五年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引方向,评估程序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为风险可控,可以作出决策。
商丘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