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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18〕134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记实补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12/06 6.9k 阅读 363 点赞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驻商各机关事业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记实补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3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UploadFiles/PublicInformation/szfgzbmsrlzyshbzj/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记实补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