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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公积金新政加码支持住房消费

2026/05/27 1.1w 阅读 189 点赞

  5月2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从提高贷款额度、拓宽提取范围、简化办理手续等多方面推出暖心举措,助力群众实现安居梦想。

  此次新政核心亮点之一是大幅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并简化手续,缴存人单人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升至60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针对多子女家庭、引进高层次人才,原有惠贷政策上浮比例同步执行,其中符合单一惠贷政策的单人缴存最高可贷72万元、夫妻双方缴存最高可贷96万元,同时符合两项惠贷政策的单人缴存最高可贷84万元、夫妻双方缴存最高可贷112万元。贷款收入认定以缴存基数为基准,基数异常的需提供收入流水核查,账户状态异常或未正常缴存的按我市上一年度职工最低收入认定。

  在提取使用方面,新政持续拓宽场景。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缴纳契税,契税完税凭证开具5年内,一套自住住房可提取一次,缴存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已缴契税,办理时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件、I类银行卡等材料,同时明确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不予办理,存在严重逾期记录的申请人或担保人将被限制办理。同步优化物业费提取政策,单人每年最高提取额度达2000元,当年未提取额度不可结转,办理流程简洁高效,切实惠及群众日常住房支出。

  针对保障性住房与公有住房购买需求,新政提供专项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可凭5年内购房合同、发票或不动产权证等材料一次或分次提取公积金,余额不足时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账户资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实际购房款,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5%;购买公有住房可凭5年内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购房款发票等提取公积金,提取规则与保障性住房一致,全力支持不同群体住房需求。

  新政取消异地购房提取地域限制,缴存人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条件与本地一致,不再限定购房地为缴存地或户籍地;创新开展家庭互助还款业务,借款人父母、子女可添加为共同还款人,使用本人公积金余额提前偿还或逐月冲抵贷款,共同还款人可正常办理其他非销户提取业务,可随时解除身份且不影响本人贷款申请,让家庭互助安居更具温度。

  此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额度同步提高,我市市直、梁园区、睢阳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部及其他县管理部、神火分中心开户缴存人,每户每年租房最高提取额度统一从2.4万元、1.8万元提高至3万元,进一步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压力。

  本次住房公积金新政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未涉及调整事项仍按现行有效文件执行。一系列惠民举措的落地,将进一步激活住房公积金保障效能,优化住房消费环境,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不断增强群众住房获得感与幸福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商丘要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