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2024〕9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医保〔2025〕9号)要求,我市完成了第3、4季度DIP特例单议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第3、4季度全市参与DIP特例单议评审医疗机构共有37家,医疗机构实际上报3006例。通过2917份,不通过89份,整体通过率97.04%。各医疗机构评审情况见附件。
2026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