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支出管理,规范财务支出行为,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省市两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的通知》(豫财办库〔2007〕10号)、《关于加快商丘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的通知》(商财〔2012〕138号)等文件精神、市委巡视组对我单位巡视反馈意见和当前各项财经纪律新要求,特在全局进一步强化实行公务卡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公务卡制度的重要性
当前,推行公务卡制度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公共财政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减少公务现金结算、规范单位财务管理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对公务支出过程的监控从源头堵塞漏洞预防腐败现象、促进公务行为廉洁高效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推行公务卡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公务卡使用程序,遵守公务卡支出纪律,不断强化实行我局公务卡制度工作。
二、严格遵守公务卡支出的范围、标准
(一)局属各科室、各二级机构要严格按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见附件)中规定的结算项目使用公务卡支出,规定的结算项目没有特殊情况使用现金结算的,不予报销。
(二)下列情况仍可实行现金结算,暂不使用公务卡。
1、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慰问金、抚恤救济金等支出。
2、快递费、过桥过路费、火车费、汽车费、异地出差燃油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3、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零星支出。
4、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现金结算的。
三、全面推行公务卡使用、管理
目前,我局局本级及各个纳入财政预算的二级机构公务活动已基本建立了公务卡制度,做到了公务活动的“刷卡支出”,但仍有部分科室、个别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为避免使用公务卡的繁琐而“先支出后报销”,“能刷卡不刷卡”、“公务卡还款不及时”、“刷卡支出小票丢失”、“公务卡当作个人贷记卡使用”等现象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公务支出的不规范、不合理,影响了公务卡制度的推广、使用和单位财务的科学规范管理。
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局本级及各个纳入财政预算的二级机构除规定的特殊情况之外的所有公务活动支出均采用公务卡刷卡,不属规定的特殊情况又不能说明原因而没有使用公务卡支出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报销,由相关单位、经办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强化公务卡制度的监督、检查
局属各科室、各二级机构要对公务卡制度的推行、使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做到“应刷必刷”。局纪检监察室、计划财务科要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局本级及各个纳入财政预算的二级机构的公务活动支出行为进行审计、核查,对未按照要求使用公务卡的支出行为和相关责任人一并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201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