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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评先工作的通知

2017/01/11 6.0k 阅读 383 点赞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6年,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作为、奋力而为,在推动全市城镇化进程、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大棚户区改造、强化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监管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推动了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赢得了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总结经验、振奋精神、鼓舞士气,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七类奖项:

(一)先进科室(单位);

(二)先进工作者;

(三)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四)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

(五)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六)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七)文明个人。

三、评选条件要求

(一)先进科室(单位)条件:

1.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

2.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任务;

3.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及局机关举办的重大活动,成绩突出;

4.在创新工作思路、破解发展难题上有重大突破。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积极参与市、局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2.工作认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够坚持依法行政,办事效率高,群众评价好;

4.遵纪守法,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无违反单位各项规定行为。

5.获评市委、市政府先进个人的驻村帮扶工作人员,可直接推荐为先进工作者,不占所在科室名额。

(三)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忠于职守、工作投入,创新方式方法、勇挑工作重担,工作实绩突出;

2.积极主动工作,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重要贡献。

(四)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条件:

1.招商引资工作业绩突出,全面完成局下达的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

2.精心组织和协调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在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服务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引进项目总额超亿元;

3.在招商引资工作其它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五)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条件:

1.报送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全面,重大信息无漏、错、瞒、虚报现象,上报率和采用率高;

2.能认真及时反馈领导批示信息的落实情况,约稿信息反馈及时;

3.热爱政务信息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4.掌握政务信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文字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敏锐的观察力。

(六)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条件:

1.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熟练掌握信访工作有关知识,坚持依法、文明处理信访事项;

2.本科室(单位)涉及的信访事项“三率”即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到期答复率不低于90%,“一度”即不满意度评价参评率达到50%以上,对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的满意度评价达到80%以上的要求;

3.能够按时办理交办的信访事项,高质量的处理信访事项,方法灵活,能力突出,成绩显著,对本科室(单位)的信访工作起着骨干作用;

4.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适时、主动地为领导突出合理化建议,创造性的开展信访工作。

(七)文明个人条件:

1.政治思想好。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遵纪守法好。讲究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学习、工作和公共场所秩序,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文明礼貌好。讲文明、有礼貌、守秩序,谦恭礼让,仪表整洁、言行得体合乎文明规范,推广文明用语。

4.作风形象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品德高尚、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个人办公室及桌面清洁卫生。

5.团结协调好。顾全大局,克己奉公,同志之间工作协调、密切配合,不推诿、扯皮。

(八)根据相关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先资格:

1.未完成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局下达的目标任务的;

2.在全国、全省、全市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信访案件的;

3.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稳定、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4.科室(单位)或个人受党政纪处分的。

四、评选方法

(一)先进科室(单位)

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按照先进科室(单位)条件对局内科室(单位)进行集体投票,按30%的比例推出候选科室(单位),经局党组综合评定后确定受表彰科室(单位)。

(二)先进工作者

局各科室(单位)按照现有在岗工作人员的15%进行评选推荐,填写《2016年度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先进工作者推荐表》,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科汇总,局党组综合评定后确定受表彰人选。

(三)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局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推荐出候选人40名,经局党组综合评定后确定受表彰人选。

(四)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

局招商引资领导组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推荐出候选人3名,经局党组综合评定后确定受表彰人选。

(五)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局信息工作领导组根据各科室(单位)年度信息投稿报送情况,推荐出候选人15名,经局党组综合评定后确定受表彰人选。

(六)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局信访稳定和综合治理领导组根据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推荐出候选人10名,经局党组综合评定后确定受表彰人选。

(七)文明个人

按先进工作者5%的比例进行评选,经局党组综合评定后确定受表彰人选。

五、评选要求

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评先工作,切实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评选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真正把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各奖项申报推荐材料请于2017年1月11日前报局人事科,逾期不再收取材料。

                                    2017年1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