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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张建设局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2017/07/06 7.9k 阅读 241 点赞

省直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文件落实提出意见,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贯彻落实政策,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为建筑设计企业做精做专提供平台,促进建筑师队伍的培养和壮大,促进繁荣建筑创作,促进我省建筑设计水平提高,推进我省建筑设计事业发展。

二、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流程。申请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的企业,按照要求组织完成申请材料后,直接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

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资质许可范围内各类建筑工程设计投标。完善配套措施,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建筑设计事务所在全省健康发展。

四、依据资质标准和承担业务范围,有序推进设计事务所的工程设计总包业务。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1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