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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10/24 1.3w 阅读 498 点赞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7月7日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监督工作,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紧盯“四级责任主体”,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个关键环节,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两大不良作风,落实“马上办抓落实”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干部作风问题大督查、大整顿活动,严肃查处“虚”“浮”“假”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勇于担当问责,以决战促决胜,以铁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战顺利推进。

二、监督对象

(一)负责脱贫攻坚工作联系点的各班子成员;

(二)驻村第一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贫困户帮扶责任人;

(三)“三·五”基层工作日联系基层的党员领导干部;

(四)其他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的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监督重点

(一)负责脱贫攻坚工作联系点的各班子成员

1.官僚主义严重,制定政策缺乏调查研究,不接地气,缺乏操作性;

2.项目安排缺乏论证,不科学、不切实际;

3.监管责任不到位,只部署不检查,只审批不监管;

4.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5.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

(二)驻村工作第一支部书记及其他驻村党员干部

1.驻村不住村,联户不入户,帮扶不会扶;

3.形式主义严重,帮扶单位出面不出力,帮扶人员联户不入户,帮扶措施不到位,帮扶效果不明显;

4.对扶贫政策掌握不够、理解不透、执行不力;

5.对村情户情和建档立卡情况不了解、不熟悉,帮扶措施缺乏长效性,局限于“走访式”、“救济式”、“慰问式”帮扶。

(三)“三·五”基层工作日联系基层的党员领导干部

1.工作浮漂、人员不到位,不能遵守市委时间安排自行压缩时间或随意找人替代;

2.违反纪律和规定,增加基层压力,给基层添乱、添事;

3.扶贫政策掌握不准、调研不深入、措施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

4.主动担当意识不强,扶贫工作中畏难、避险。

(四)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四、工作方法

专项监督不分阶段,从2017年6月开始,持续推进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深入检查整改。局纪检组牵头组织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村镇科、督查室等科室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开展日常检查;于每年6月、12月集中时间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对检查、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梳理,制定整改台账,落实责任人员,明确时限要求,实行销号管理,一级一级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每个问题都能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

(二)规范线索处置。局纪检组协调组织宣传、信访、财务、督查等部门建立脱贫攻坚干部作风问题线索收集、汇总、移交工作机制,每月5日前对收集、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市纪委相关部门。

(三)从严监督核查。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对当年摘帽的贫困村、贫困户采取地毯式、过筛子的办法,进行重点监督核查,切实做到问题不整改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到位不放过,贫困户不真正脱贫不放过,坚决杜绝“数字脱贫”、“形式脱贫”、“被脱贫”等现象发生。

(四)严肃执纪问责。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坚持从严问责,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制度,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以监督责任落实,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发挥以案明纪的作用。

五、推进措施

(一)夯实监督责任。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要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始终把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实际行动履行监督责任,践行“四个意识”。纪检组必须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中之重来部署安排,组织精干力量,紧盯突出问题,从严正风肃纪,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工作氛围。

(二)用好问责利器。按照省委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省负总则、市县落实、乡村实施”的要求,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监督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执纪中匡正风气、彰显正义,在问责中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以问责激发干部担当精神,以问责促进工作任务落实,抓铁留痕、踏石留印,较真碰硬、攻坚克难,用铁的纪律正党风、转政风、促新风、带民风,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三)保持力度节奏。局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问责的力度和节奏,做到科学区分、从严从实。该批评教育的,对症下药,红脸出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政治生活严起来,把规矩风气立起来;该从严问责的,不定任务,不下指标,不设上限,有多少查处多少、问责多少,坚决把“绣花”的功夫逼出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四)强化宣传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要督促我局脱贫攻坚相关干部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切实做到立心与立威、立规相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把干部作风扭转到真抓实干上,把干部精力集中到务求实效上。局办公室及时总结、深入挖掘好经验、好做法,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脱贫攻坚的浓厚舆论氛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