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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政务访谈解读】市卫生健康委解读“一老一小”相关政策,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持续完善普惠托幼服务体系

2023/12/08 9.7k 阅读 33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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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文字实录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商丘市人民政府“政务访谈”。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是全社会重点关切的民生大事。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主任做客商丘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访谈”栏目,聚焦“一老一小”,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持续完善普惠托幼服务体系等方面话题,进行互动交流。

  主持人:

  张主任您好,欢迎您来到商丘市人民政府网,做客“政务访谈”栏目。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很荣幸能够参加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访谈”活动,也希望能够通过这次机会,让社会各界朋友对卫生健康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持人:

  2022年8月底,《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印发,2023年2月《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的通知》印发,均体现我市对“一老一小”工作的高度重视,为集中解读上述文件,解决当前“一老一小”最现实、最紧迫、最突出的民生问题。请问张主任,我们商丘人口老龄化程度如何?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请您简要介绍下。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2022年末,我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144.0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18.6%,其中,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到116.7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15.01%,相对河南省整体的老龄化程度而言,商丘市在过去10年内的老龄化程度始终高于河南省整体老龄化水平,并且增加速度高于河南省的增长速度,老年人口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等趋势,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等特点。预测到2025年,商丘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32万人;2035年,商丘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约190万人。

  主持人:

  我市是如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市卫健委围绕“一老一小”重点民生领域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什么成效?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老一小”是大家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家家有孩子,我们也都会变老,古人云: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所以,“一老一小”也是近年来,我们市委市政府非常关注的和着力在做的工作,并已取得了长足进展。我分几个方面给各位网友介绍下商丘在“一老一小”服务方面所做的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一是“一老一小”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我市将“一老一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市政府分别印发《商丘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商丘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对我市“一老一小”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为全方位推动“一老一小”工作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二是“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加快构建。我市将“一老一小”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着力破解养老托育服务难题,进一步做实做细养老托育服务,切实满足老年人和婴幼儿的服务需求,初步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了多元化、多层次的婴幼儿服务体系。目前,“一老”方面,全市共建成31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27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城市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建成10个县级特困供养机构(中心敬老院),推动42个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打造农村养老服务主阵地;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20家,医养结合床位7808张,医养结合签约合作333对。“一小”方面,目前,全市托育服务机构已达129家,总托位数达到22002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2.85个,提前超额完成国家及省定总托位数20300个和每千人口托位数2.6个的年度目标任务。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市卫生健康委连续三年荣获“全省医养结合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托育工作先进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分别荣获“河南省首届托育服务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和“河南省老年医学护理康复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永城市荣获“2023年河南省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商丘市星光老年等7家医养结合机构荣获“河南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商丘市中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河南日报》《河南医药卫生报》《河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凤凰网》等媒体分别对我市“一老一小”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主持人:

  听了您的介绍,了解到全市“一老一小”服务保障有明显变化,但是改善民生“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面请您介绍下“十四五”期间我市对“一老一小”工作有哪些总体考虑?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一老一小”关系全市千万家庭,服务保障好“一老一小”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对于改善民生福祉、释放新兴消费、培育经济动能、扩大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增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托育服务供给能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改善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项目建设为重点支撑,共谋划“十四五”养老托育重大项目240个,总投资83亿元。其中,养老工程项目146个,总投资78亿元;托育工程项目94个,总投资5.3亿元。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逐步构建与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

  主持人:

  张主任,刚才您的介绍中提到了一些专业名词,大家可能不太明白,请您介绍一下医养结合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的概念,两类机构的管理及设置标准是什么?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敬田得谷,敬老得福”。关于养老特别是医养结合是大家非常关心的。医养结合机构是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主要是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心理精神支持等服务。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本指南对医养结合机构的管理内容和管理要求作出了规范。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托育机构是指经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其审批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的机构,主要为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等服务。其设置标准和管理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分别对机构设置、场地设施、人员规模、备案管理、收托管理、保育管理、健康管理、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主持人:

  那么张主任,国家“放管服”改革期间对于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有何要求?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为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2019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19〕17号),就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审批登记做出了明确要求。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一)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一是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申办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二是养老机构申请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有关规定,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经公示、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是养老机构申请设立三级医疗机构的,应当向所在省级或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申办人收到《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二)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

  一是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不需另行法人登记。二是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应当依法向其登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章程核准、修改业务范围,并根据修改后的章程在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内增加“养老服务”等职能表述。三是社会力量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申请内部设置养老机构的,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应当依法向其登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在经营范围内增加“养老服务”等表述。四是公立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应当依法向各级编办提出主要职责调整和变更登记申请,在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法人证书“宗旨和业务范围”中增加“养老服务、培训”等职能。

  主持人:

  张主任,刚才听了你的介绍,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需要审批登记,而举办托育机构需要登记和备案,请你简要介绍一下如何操作,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为规范托育机构的登记和备案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编办综合局、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制定了《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明确要求举办托育机构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登记和备案。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一是托育机构审批(注册)和登记。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的,向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的,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二是托育机构备案。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辖区内已登记托育机构的备案。托育机构应当及时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二)托育机构场地证明;

  (三)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四)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五)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健康部门在收到托育机构备案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卫生健康部门发现托育机构备案内容不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应当自接收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机构,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

  主持人:

  “一老一小”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要做好还真不容易,在养老托育方面政府给予哪些支持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我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一老一小”人口变化,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财政政策,推动各项税费优惠举措落地,创新发展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保险资金等各类社会资本投入“一老一小”事业,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等多元结合的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托育市场,探索实行政府定价及部分财政补贴政策,解决生育多孩家庭的托育后顾之忧。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试点城市建设,积极探索创新符合我市实际的政府补贴、单位出资、个人合理负担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符合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

  主持人:

  张主任,请介绍一下我市鼓励事业单位开办托育服务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2022年10月,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推进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工作方案(试行)》提出,全省各用人单位结合行业特点,立足职工需求,为本单位职工和附近居民提供托育服务。我市积极行动,2023年5月,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教体局8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托幼一体化模式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用人单位挖掘现有资源或引进社会资源,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实现用人单位办得起、办得好、可持续,职工送得起、负担轻、很满意的用人单位托育服务良性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到2023年底,有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建立1家以上用人单位开办的托育机构,为本单位职工和附近居民提供托育服务。截止目前,全市已有2家用人单位成功提供托育服务。2023年6月,商丘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婴幼儿托育服务中心挂牌成立,这是全省首家市级公立医院托育服务中心,也是我市首家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试点,标志着我市托育行业发展开启了新篇章。2023年6月,睢县托育服务中心挂牌成立,这是睢县卫生健康委成立的公办托育机构,审批事业编制15个,全省首创。

  主持人:

  张主任,请你介绍一下,我市在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一是优化居家社区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托育服务网络建设,鼓励社区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发展,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和补贴。拓展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助餐功能,引导养老托育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到2025年,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人社区帮扶率达到100%,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在偏远农村及脱贫地区探索建立专职、兼职婴幼儿照护指导员。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二是提升家庭照护能力。引导优质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对家庭照护者进行技能培训和指导服务。组织开展适合3岁以下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特点的活动,加强对婴幼儿健康和家庭抚养的科学指导。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人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和监护婴幼儿的主体责任,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遗弃儿童的监护责任。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探索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鼓励对失能和高龄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开展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探索开展“家庭照护床位”“喘息服务”“时间银行”等养老服务模式创新。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三是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因地制宜将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类项目。到2025年,每个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机构(含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家庭托育点等)1家。要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整治修缮、以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主持人:

  张主任,市委六届三次全会报告指出,要增进民生福祉,抓好“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工作。请介绍一下,在加快构建高质量“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工作中,下一步将采取哪些举措?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下一步,我委在继续做好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普惠型医养、托育服务,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的城乡医养服务体系、以社区托育服务中心为支撑的托育服务体系。为全市“一老一小”提供身边、家边、周边的普惠医养、托育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一是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民生实事。市民生实事5项:建成10个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建成10个不少于100张床位的县级医养综合服务中心。建成10个医养结合质量控制分中心。完成1000人次医养护理员培训。完成1000人次托育育婴员培训。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二是巩固居家社区养老托育服务。推广“全链式”医养服务模式,发展家庭医养照护床位,健全完善建设运营政策。稳步推进居家上门服务,全市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老人比例达到10%。强化新建居住区养老、托育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托育服务配套设施达标率。开展居家社区医养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增强为老服务能力。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三是推动养老托育服务提质增效。推进医养、托育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行医养、托育机构等级评定。加强医养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建设,全市医养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开展医养服务体系质量监测,提升医养服务质效和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四是提升农村医养服务能力。健全农村医养服务关爱网络,完善农村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留守等特殊老年人群居家探访与帮扶制度。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员、育婴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医养机构、托育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医养护理员、育婴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医养护理员培训师能力提升培训,举办医养护理员、育婴师职业技能竞赛。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六是提高综合监管能力。加强医养机构、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制定医养机构、托育机构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挥信息平台监管作用,健全完善市级医养、托育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和功能模块,强化医养、托育服务各类事项的信息化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七是严守安全责任底线。开展防范化解医养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有效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慎终如始做好医养服务领域疫情防控。下大力抓好医养、托育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守牢安全红线。

  主持人:

  谢谢张主任!可以说商丘市为了“一老一小”做了很多方方面面的保障,也是非常的细致。今天政务访谈,也有很多网民在线,有一些问题想要和您来咨询一下,我们来关注一下。首先看到一位网民“明天”提问。

  主持人:

  1.网民“明天”提问:我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能够享受什么医养结合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目前,我市65岁以上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每年可以享受到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两次医养结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其中,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将提供上门服务。

  主持人:

  2.网友“然然”提问:我市入住医养结合机构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医保吗?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可以享受。按照国家、省、市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有关要求,我市加大保险支持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将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按规定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足额支付符合规定的基本医保费用。

  主持人:

  3.网友“小何”提问:目前,国家对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机构有补助政策吗?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国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采用补助的方式,对于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按每个新增托位给予1万元的补助。

  主持人:

  4.网友“青青”提问:政府对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有建设和运营补助政策吗?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对社会资本兴办的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建设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2018年起,新建(自建房和租用房)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在100张以上(含100张),经民政部门考核验收达标后,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民政部门核定的床位数,给予建设补贴,市对区适当补助;自建用房的每张床位补贴1500元(分3年到位),租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补贴1000元(分5年到位)。接受补贴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5年内改变用途的,由相关部门收回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从2018年起,每年年底由市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评定,经评定达到标准的,按照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的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数(必须入住3个月以上),财政给予每张床位每月10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所需资金列入同级预算,市对区适当补助。

  主持人:

  5.网友“公民”提问:我是一位独生子女,在企事业工作,父母身体不好,经常住院,目前我市对父母住院护理假有何规定?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主持人:

  6.网友“季度”提问:请问目前60岁老年人还需要办理《老年证》吗?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不需要办理。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减轻老年人负担,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自2022年9月1日起,各级政务服务单位不再受理老年优待证办理服务,在全省正式实行以居民身份证代替老年证,持有老年优待证或本人身份证的老年人,同等享受本省或当地相应的优待政策和服务。

  主持人:

  7.网友“心心”提问:我是睢阳区古宋办事处的,在我们这里有没有日间照料中心,能不能一天吃三顿饭?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古宋办事处设有古宋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位于张巡路华夏路西200米,可以为老人提供集中托养、照护等服务,周边老年人也可以在这里用餐。另外,每个社区都设有日间照料中心,可为周边老人提供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等服务!

  主持人:

  8.网友“森木”提问:我是一名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申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需要什么申报材料?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根据原河南省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简化优化城镇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办事流程的通知》(豫卫家庭〔2017〕5号)要求,奖励扶助对象个人申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及复印件各1份:

  一是身份证;二是户口本;三是婚育情况证明(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出具);四是本人近期免冠2张。

  户籍迁入外省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人员,提供退休金(养老金)发放部门出具的发放证明。

  主持人:

  9.网友“恒安”提问:我市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是多少?申请高龄津贴需要哪些手续?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一是我市老年人高龄津贴的补贴标准分别是:

  1.年满80—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2.年满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3.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二是申请高龄津贴需要以下手续: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3份复印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3.填写《**县(市、区)高龄老人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高龄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本人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主持人:

  10.网友“原木”提问:三孩政策实施后,我市对婚假、产假、育儿假有什么政策?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要结束了,最后请张主任给我们广大网友说几句话,作为今天的结束语吧。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调研员张荣兴: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我们将把“一老一小”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商丘发展高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医养结合促进养老和托育服务体系同步建设、促进资源均衡布局和扩大供给同步推进,推动“一老一小”服务扩容提质,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均衡发展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关爱“一老一小”,也离不开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热情帮助。希望全社会积极弘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敬老爱幼传统美德,更加关心、关注、关爱这一特殊群体,共同参与全市“一老一小”事业发展。

  主持人:

  非常感谢张主任的详细介绍和解答,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