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豫人社密电〔2021〕3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商政〔2019〕18号)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商丘市2021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公安局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
商丘市2021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和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维护好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促进人力资源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豫人社密电〔2021〕3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商政〔2019〕18号)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对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抽查时间
2021年5月10日至5月25日。
二、抽查对象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 (以下称“协同监管平台”)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 按全市2021年4月底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的企业实有数3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检查人员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根据检查工作需要,随机选派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库,与抽查对象随机匹配,成立二个联合检查组,每组各个执法单位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参与。
四、抽查事项及分工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制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建立抽查检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做好组织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和实施检查。主要检查事项: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情况;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设立条件情况;
3、经营情况和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情况。
(二)市公安局主要负责检查事项:
1、强迫劳动检查;
2、非法拘禁;
3、侵害劳动者人身权利。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检查事项:
1、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
2、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3、是否依法办理相关事项的登记和许可,以及原有登记和许可是否合法有效;
4、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
5、广告行为检查;
6、价格行为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这次部门联合抽查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对于转变监管理念,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问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指引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联合抽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统筹调度,为联合抽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依法检查。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抽查对象名单,制定具体检查工作计划,以本部门监管事项为切入点,做好各自领域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检查质量和效率,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结果公示。各检查组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由各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要于6月25日前完成,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本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分工,移交本部门相关业务或办案机构进一步调查处理,做到抽查监管工作无缝衔接。
(四) 严格纪律。到企业检查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群众纪律,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接受企业赠送的礼品,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信息互通。各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互联网等各种传统与现代媒介手段,开展多样化、立体式的深度宣传报道,大力宣传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公开曝光有关违法失信企业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态势,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取得企业更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