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险业务事项(第二批)实现“全省通办”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3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
附件:豫人社办【2021】28号社保业务第二批全省通办的通知
202106291551546646.pdf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险业务事项(第二批)实现“全省通办”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3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
附件:豫人社办【2021】28号社保业务第二批全省通办的通知
2021062915515466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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