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 丘 市 民 政 局 商 丘 市 财 政 局
2022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公室)
附件: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22】13号文件印发河南省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90bb10a1d7e4492aba88a13c5b5790f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