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情况的公示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劳社部发〔2002〕8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和《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商丘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学专家组现场医学鉴定, 现将孙伟等70名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联系电话:0370—2783206、3289808、3289813。
附件: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名单.docx
商丘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