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商丘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一、第104904361号团聚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8年7月4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NGUYEN THI HONG(性别:女,国籍:越南,护照号码:E01956850)与其中国籍配偶婚姻关系解除,原团聚居留事由消失,居留许可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
二、第104571846号团聚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2月24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HOANG THI MAY(性别:女,国籍:越南,护照号码:C6973946)与其中国籍配偶婚姻关系解除,原团聚居留事由消失,居留许可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
上述外国人居留许可将在本公告10日后作废。
特此公告。
商丘市公安局
2026年10月16日